第一百零四章,神威无敌大火铳(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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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被称作五姓七族。

    即陇西李氏,赵郡李氏,博陵崔氏,清河崔氏,范阳卢氏,荥阳郑氏,太原王氏,其中李氏与崔氏各有两个郡望。

    这些世家门阀在社会上享有崇高的威望和地位,在所有的世家门阀中最为尊贵。

    只可惜再尊贵也是枉然,后来都被黄巢和朱温两个好哥们不讲武德的连根拔起。

    不外乎黄巢和朱温,两哥们做的如此之绝,只因为这些五姓七望,这些世家门阀,实在是做的太过分了,他们是造反出身的,最看不惯的就是这些世家门阀。

    由五姓七望所领导的世家门阀,方方面面把持了国家,哪怕是科举,都得看他们的眼色,只有世家门阀可以高中,出生于寒门的学子,可谓永没有出头之日。

    虽然曾经的五姓七望被黄巢和朱温铲平了。

    大唐帝国积蓄了几百年的毒素被清理一空。

    可惜的是。

    世家门阀,世家大族,永远是杀之不尽的,除之不绝的,只能尽可能的去遏制,不可能真正的斩草除根。

    大唐复辟至今,也没几年光景,新的世家门阀,却在不断涌现,几百年后,这些世家就是新的五姓七望。

    届时。

    又是一个全新的轮回,有了黄巢和朱温的教训在前,这些世家门阀肯定会更难杀,恐怕只有等到红色火焰覆盖华夏大地,才有打倒这些世家门阀的一天。

    ........

    “入赘沈家,原来如此。”李星云恍然大悟。

    入赘二字。

    听起来耻辱,似乎很少人入赘,其实这种情况在大唐很常见,大唐诗仙李白也曾入赘过,但依旧不影响他成为诗仙。

    就在这个时候。

    沈妙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好玩的东西,从怀里面掏出一个漆黑的棍子,在周围隐藏的皇室暗卫和不良人注视之下,蹬蹬跑到了李星云身旁。

    “李公子,你别看我的父亲发明了神威无敌大将军,其实我也发明了好玩的东西,名叫神威无敌大火铳。”

    沈妙脸上写满了得意,眼睛希冀的看向了李星云,她希望李星云是一个开明之君,而不是开头就是一句奇技淫巧。

    她也不是第一次对外展示自己的神威无敌大火铳了,可在其他人看来,这个容易因为天气出问题的火铳,根本比不上稳定性更好的弓箭。

    而且打造一支神威无敌大火铳耗费的金银,足够打造一百只弓,一万只箭,除了她父亲,没一个人理解她手中这只火铳对于时代的意义。

    “神威无敌大火铳?”

    李星云眨了眨眼,从沈妙手里面接过这个黑棍子,仔细观察了一下,黑棍子里面是空的,棍子下方有一个扳机,黑棍子的洞口中充斥着浓烈的火药味。

    “神威无敌大火铳很厉害的,虽然现在的杀伤力不大,只能保持在百步之内,但如果给姑奶奶......给我一些钱研究,我有信心把火铳杀伤力提升到五百步。”

    沈妙明白李星云的身份,迫不及待推荐自己的火铳,她清楚,只要李星云支持她,她的火铳一定可以变得更强。

    没办法,她的父亲清正廉明,她虽然贵为六部尚书工部尚书的女儿,但也没有什么钱去研究火铳这种全新武器。

    “神威无敌大火铳等会再说,伱身上怎么有一股火药味?”

    李星云鼻尖微动,由于沈妙与他距离过近,他从她身上闻到了火药的味道,还是那种十分强烈的火药味。

    “火药味?那不是香味吗?”沈妙一脸奇怪的反问道。

    香味.......

    李星云嘴角微抽,这是他第一次听说火药味,被人叫做香味,而且看她一脸认真的神色,估计真把火药味当成了香味。

    “你真的......算了,这些事情,以后再说,你且说说,你和她到底谁先看中的簪子?为什么会在大庭广众之下争吵?”

    李星云看了看左手边的杨玉儿,又转过头看了看右手边的沈妙。

    神威无敌大火铳的事情,不着急,现在当务之急,是解决杨玉儿和沈妙的事情,免得这两个人麻烦精又吵起来。

    “李公子,簪子分明是我先看上的,她作为后来者,毫不讲理,硬要说她先看上,在这里与我争论了半个时辰。”

    说起这个事情,沈妙就一肚子气,虽然她对于香味的理解,与常人有些不一样,但她也是喜欢美好事物的年轻女人。

    她喜欢漂亮衣服,喜欢漂亮的饰品,同时也喜欢美食。

    “杨玉儿,她说她先看上,你怎么说?”李星云看向了杨玉儿。

    话音落下。

    杨玉儿突然贴身上前,在李星云耳边低声道:“李哥哥,其实簪子是她先看上的,不过你就帮帮人家嘛,人家真的好想要那个簪子,大不了,人家答应父王的要求,做你的妃子好了。”

    自楚国和蜀国覆灭,两国之地尽归大唐,吴王杨傅天都琢磨着把自己女儿杨玉儿如何送给李星云当妃子,再顺理成章的把吴国融入大唐国土。

    如今大一统,是大势所趋。

    他明白自己阻拦不了,也没想阻拦这股大势,他已经不年轻了,比起晋王李克用还年迈,只想安度晚年。

    而且经过这两年观察,如今的大唐天子李星云是一个仁慈之君,觉得把杨玉儿托付给他,是安心的选择。

    “喂,臭女人,你能不能走远点再说,姑奶奶我全都听到了。”沈妙双手叉腰,怒气冲天,她感觉杨玉儿根本就没把她放在眼里。

    “人家不像你,手无缚鸡之力,她是有内力在身的,你和她中间,就隔着一个我,你在我耳边低声说话,与在她耳边说话没区别。”

    李星云无奈扶额,他没想到,杨玉儿这么蠢,这下子,就算他想偏心都没有机会,总不可能为了帮她脸都不要了吧?

    “这样的吗?”杨玉儿愣了愣。

    “李公子,你也听到了,簪子是我先看上的,你不会偏帮她的对吧?”

    沈妙说话时抱住了李星云的胳膊,耀武扬威的看向了一旁的杨玉儿。

    她虽然认出了李星云的身份,但李星云平易近人的气质,让她感觉很是舒服,没有那种不可接近的冰冷。

    这或许就是李星云身上有别于其他历代大唐天子的地方,他辉煌过,也落魄过,最落魄的时候是小乞丐。

    体验过人世间最卑微身份的他,如今虽然贵为大唐天子,没有上朝的时候,平常他都显得很是儒雅随和。

    “我当然不会偏帮她,刘三娘,簪子给她。”李星云点了点头。

    随着李星云最终的敲钟落定,刘三娘拿出一贯铜钱,递给早就已经不敢说话的西域商人,确定了这只簪子的归属。

    不怪这名西域商人半天没开口,主要是李星云身边阵仗太吓人了,周围一大群人,总是有意无意围绕他走来走去。

    难不成这个男人是王公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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