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一章开天辟地头一回(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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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哥你在想什么?”叶秋站在边上,看见曹县突然之间站在那儿,一声不吭的发愣,便碰了碰曹县的手肘。

    “没什么,看见李连杰的名字,我想起了过去看《少林寺》电影的时候。”曹县被叶秋踫了一下,回过神来。

    “《少林寺》这部电影我也很喜欢看,尤其是那首歌真的好听。”叶秋说道,也是一脸的回忆神色。

    “叶秋等一下,我去买点吃的。”售票处边上就是买零食的,与大多数看电影的情侣一样,曹县买了一大包的爆米花和两瓶可乐。

    两人剪票后走进了电影院。

    《投名状》是由陈可辛执导,李连杰、刘德华、金城武主演的动作片,于2007年12月在中国内地上映。

    该片的故事大纲改编自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刺马案,讲述了庞青云、赵二虎、姜午阳这三个结拜兄弟之间的恩怨纠葛。

    2008年,该片获得第27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电影、第45届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电影等奖项,李连杰凭此片获得第27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主角奖。

    电影不错,比电影更不错的,是叶秋此时的心情。

    与男生看电影,于叶秋而言,这也是开天辟地头一遭啊。

    这部电影对于叶秋而言,场面太真实而过于血腥,观影过程中一度吓得不轻,细心的曹县见状轻轻的握住了叶秋的手,才使她情绪平稳下来。

    而后,曹县也觉得这电影不太适合叶秋看,便与叶秋提前退场了。不过这其中,叶秋的手就仿佛长在了曹县的手掌里,一直没有松开过。

    十二月的京城,冬天的晚上,室外还是比较寒冷的,可两人的手心,温度却正在缓慢的上升。

    “曹县,老板那里没什么事情吧?”牵着手走在路上,叶秋开口问道。

    “晚上老板不出门了,应该没什么事。”

    “那我们去喝杯咖啡吧。”叶秋手指着前面一家闪烁着霓虹灯的“大树咖啡”提议道。

    “咖啡就不去喝了,我喝不惯那玩意儿。”曹县摇摇头。

    “哦。”叶秋被拒绝后,感到很沮丧。

    “你今天给老板推荐了两个同学,他们在哪儿上班?”曹县问叶秋。

    “他们在三里屯酒吧一条街边上的一家酒店。”

    叶秋很好奇,曹县为什么会问起她同学去公司这个事情。

    “你很好奇吧?我为什么会问起你同学的事情。”

    “对呀,我今天上午刚把他们两个人的资料给老板。”

    “我身为老板的助理还有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在新进员工入职之前,对他们进行综合调查和了解。”

    “他们的简历我不是交给老板了吗?”叶秋很不理解。

    “文字上的东西都比较空洞或抽象,我要跟她们聊一聊,这是面试之前的筛查。

    她们是你的同学和好友,我才去调查她们,一般普通的员工都不需要我出面。”

    “你的意思是,她们有可能按照我的推荐进入管理层?”

    “正是这个原因,因为你推荐她们的时候是作为管理人员推荐的,而公司管理人员,必须要通过我的调查。没有我的认可,她们是入不了职的。这是老板交代给我的工作任务。”

    原来是这样,看样子曹县的权力还真的不小,叶秋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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