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加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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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1章 加班

    秦淮发现他好像有点小看《知味》了。

    也不能说小看,秦淮知道《知味》很牛逼,也知道许成很牛逼,同时和每一位厨师一样非常认可名厨录的含金量但是他没想到大家的反应会这麽夸张。

    董仕和董礼兄弟俩已经拿了一本新杂志,开始试图用放大镜对着文章里唯一出现的三张照片,

    寻找有没有拍到自己的衣角了。

    用董仕的话来说,《知味》的摄影师来拍照的时候,他故意往镜头那边挤了挤,还是有很大概率能够拍到他的衣角/鞋子的。

    这要是入镜了,四舍五入不就等于他董仕也上《知味》了。

    哈哈,妈妈,我要光宗耀祖啦!

    秦淮觉得这兄弟俩可能有点疯了。

    然后一转头,发现黄嘉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平时成熟稳重的大师兄此时此刻笑得一脸慈祥,眼角的褶子都快笑出来了。

    黄嘉来的比秦淮要早,秦淮到店里的时候黄嘉就捧着《知味》看第三页,现在秦淮看完了许成的稿子,黄嘉还在看第三页。

    知道的他是在看杂志,不知道他还以为他要背。

    再看看出场次数不是特别多的齐天,捧着杂志坐在角落里傻乐。

    他还算好的,王俊直接笑出了声,发出了哈哈哈的标准的老实人的憨厚的笑声。

    至于一直念叨着要开会,必须得开会,这麽重要的事情一定得开一个会的曹领班。

    她在走来走去刷微信步数。

    秦淮很想问上《知味》就这麽值得高兴吗?它不过是一本杂志而已,为什麽大家一个个高兴的好像彩票中了五百万一样。

    但他知道这个问题不用问,所有人的反应已经明明白白的告诉秦淮,对于他们而言上《知味》

    比挣500万还要开心。

    还没上就已经开心成这样了,要是上了还不得大宴三天,买1000本蹲在黄记门口,路过一个人就发一本。

    郑达中气十足地吆喝打断了众人的行为艺术。

    「吃早饭啦!四喜汤圆出锅啦!」

    听到开饭了,傻乐的众人纷纷排队领碗等着吃早饭。

    开心可以放在心里慢慢开心,早饭不吃凉了就很难开心了。

    知味居的6人没有参与外面的行为艺术,他们倒是想参与,主要是和自己实在是没有关系,只是默默从郑达那里领了几本《知味》放进更衣室的橱柜里就继续干活。

    正因如此,吃四喜汤团的时候他们排在最前面。

    秦淮走进后厨准备拿碗排队的时候,古力就在仓库门口等着,手上端着一碗热腾腾的四喜汤团4个汤团都是一样的模样,最简单的圆形。

    「秦师傅,我不是很清楚您的饭量,郑师傅做四喜汤团的时候没有分开包造型,所有口味都是一个模样。我先给您盛了4颗,吃完了您随时叫我,我再帮您盛。」古力恭恭敬敬地道。

    秦淮没想到汤团都有人帮自己盛,有些讶异地接过碗:「多谢了,你吃的你盛————」

    话还没问完,古力就回队尾排队了。

    秦淮:行吧,你们知味居的厨师当徒弟还蛮专业的。

    秦淮表示以后他如果想收徒,一定去你们知味居收。

    唉,这个话怎麽听起来有点怪怪的?

    算了,不重要。

    秦淮看着碗里的4个汤团。

    非常标准的汤团,圆润丶大颗,颜色呈漂亮还能隐隐泛光的白瓷色,是一碗不用调参数开滤镜,原相机直拍出图就能让人觉得非常高级丶非常好吃的汤团。

    想要做出这麽漂亮的四喜汤团光靠白案手艺是不够的,得煮得好。

    秦淮看了一眼煮汤团的大锅,是平日里装高汤的定制大锅。郑达估计是为了图方便,找了口最大的锅一锅煮了。

    这种全都做成一个造型一锅煮,吃汤团跟开盲盒一样的吃法,倒是和龚良描述的一模一样。

    难道郑达这是有意在这个大喜的日子里,复刻当年的场景?

    秦淮拿着勺子,开始开盲盒。

    一口。

    芝麻馅的。

    烫。

    好烫。

    烫得秦淮想跳踢踏舞。

    秦淮对烫的接受度很一般,之前吃四喜汤团都是从肉馅的吃起,吃完了再吃甜馅的有缓冲。今天这个盲盒没开好,上来就开了芝麻馅这种给欧阳烫得差点跳踢踏舞的汤团。

    「嘶——」

    秦淮被烫得倒吸好几口凉气。

    烫,但是好吃。

    以郑达的手艺,做普通汤团简直是降维打击,他闭着眼晴做都能在三天之内称霸小学门口。

    秦淮慢慢把芝麻馅汤团吃完,谨慎蹈起第二个,轻咬一口。

    肉馅的。

    秦淮放心大胆地吃,肉馅的也好吃。

    开第三个盲盒。

    芝麻馅。

    第四个。

    豆沙馅。

    开盲盒大失败。

    这一刻,秦淮有点明白,为什麽当年吃汤团的时候,龚良等人会吃到撑得直翻白眼。

    不甘心呀。

    这麽大个的汤团吃了这麽多,还没吃到自己想吃的味道,不再吃一个实在是不甘心啊!

    秦淮知道自己有点饱了。

    这汤团够大,比他前几天做的还要大些。

    但他觉得他可以再坚持吃一个!

    察觉到秦淮的意图,一个眼疾手快的知味居厨师一个健步冲到秦淮面前,殷勤地弯着腰接过碗问:「秦师傅,您是要再添点吗?」

    秦淮微微点头,竖起一根手指:「一个就行。」

    「好咧!」知味居厨师快速给秦淮填上一颗大汤团。

    秦淮谨慎咬下。

    百果馅的!

    秦淮险些喜极而泣!

    终于吃到了,不用再吃第六个了!

    如果要再吃第6个,一大早吃这麽撑再做点心,真的有点做不动。

    秦淮微微眯眼,开始细细品尝这颗郑达溜号回家,独自研究了好几天的百果馅汤团。

    首先这个,汤团不难吃。

    这段时间,百果馅汤团不难吃,在黄记后厨就已经是很大的赞美了。

    其次,它是甜的。

    秦淮知道这个形容烂的有点像欧阳的点评,但是翻了好几天的车的秦淮深深意识到,甜的丶不难吃,其实是对百果馅汤团最大的赞美。

    为什麽秦淮前几天做出来的汤团那麽难吃?不光他做出来的难吃,郑思源做的也难吃,谭维安做的更是难吃得让人想报警。

    就是因为他们按照黄胜利给的方子做的百果馅甜且难吃。

    甜得很杂。

    多种果脯的甜混在一起并不是美味佳肴,而是主次不分,是混乱,是杂乱无章,是麻痹舌头,

    是致死量的糖分。

    因为甜的不对,所以多种果脯成了错,丰富的坚果成了无用之物。

    而郑达今天做的百果馅是很对的甜。

    它甜得主次分明,能明确的让吃这个汤团的客人一口吃出这个汤团里的主要甜味有哪一种或者哪两种果脯提供,能吃出厨师想让你吃出来的坚果。它是有序的,有规划的甜和搭配。

    是正规军。

    秦淮前几天做的简直就是星际种族大混战。

    秦淮又吃了一口。

    哎,这个主料怎麽这麽熟悉?

    再细品一下,等等,这个百果馅好像没有那麽多种食材呀。

    这不就是谭维安掏出来的,从知味居的周师傅那里学来的方子麽?

    口感稍稍丰富了一些,但不多,能吃出来是多加了几味坚果的,但也仅仅是几味。量非常少,

    少到几乎不影响整体的口感和味道。

    秦淮有些疑惑,他端着碗抬头想找郑达在哪儿,发现郑达在角落的面粉袋子边上,便朝那儿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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