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余老师突如其来的攻势,局中局(求订阅!)(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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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怎麽不冷,都快在京城冻成活化石了。」

    余淑恒看着他脖子上的围巾,「是在京城买的?」

    李恒本想说子矜送的,但当看到旁边一直用好奇眼神打量自己的蓝衣服女生时,他把到嘴边的话吞了回去,改口道:「随便买了一条,好看不..:」

    余淑恒不等他把话说完,就已经伸手把黑白格子围巾取了下来,然后把她手中的白色围巾帮他戴上。

    白色,又是白色!

    不过款式和宋妤送的不一样,李恒没来由安心不少。

    面对面,余淑恒一改往日冰山模样,一边温柔地帮他系围巾,一边用唇语无声无息说:「抱我!」

    抱?

    抱她?

    李恒傻眼!!!

    四目相视,余淑恒再次用只有两个人听到的声音催促:「抱我,说好想我,速度!」

    李恒瞟瞟旁边一脸狐疑的蓝衣女人,犹豫一下后,伸手抱住了余淑恒:「淑恒,我好想你!」

    「嗯,我也想你。」

    话落,余淑恒双手绕过围巾,揽住了他脖子,还亲密地在右脸蛋啄一下。

    吧唧·—·!

    声儿不大,亲的力度也很轻,但着实把他吓了一大跳。

    真是吓了一跳!魂都吓出来了!

    余老师啊余老师,演戏归演戏啊,搂抱就行了啊,别亲啊!这过分了啊!

    李恒深吸口气,同馀淑恒相拥,然而眼晴却对上了蓝衣服女人。

    蓝衣服女人演技十分精湛,表现的十分好奇,好奇好友对象长什麽模样?

    好吧,她这个好奇5分是装的,5分是真好奇,好奇沈姨为何看上眼前这男人?

    好奇这男人有什麽资本让沈姨看上?

    不过光从长相气质来说,眼前这男人没得挑。就是面相好似年轻了点。

    拥抱几秒后,余淑恒主动松开李恒,随后很自然地替两人介绍:

    「这是李恒,我对象。」

    「这是我好朋友,叶卿,西安人,在这边办点事,恰巧听说你要来,想看看你。」

    听完介绍,蓝衣服叶卿伸出手,「李恒,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很高兴认识你。」李恒同样伸出手,绅士地握了握对方手尖。

    等到两人握完手,余淑恒招呼:「好了,有点冷,我们先回车里。」

    李恒点头,跟着两女出机场,进入了一辆奔驰车中。

    余淑恒开车,叶卿坐副驾驶。

    李恒坐后排。

    车子开出几百米后,副驾驶的叶卿按捺不住回头问:「李恒,你是怎麽和淑恒认识的?」

    这该怎麽回答?

    余老师事先也没跟自己通个气啊?

    难道胡?

    可是胡的话,就不怕露出马脚麽?

    或者说,余老师并没有跟她朋友详细提过自己?任由自己随意发挥?

    至于随意发挥?呼!老本行好伐,根本不惧。

    他瞄眼专心开车的余老师,想了想道,「我们都是陶笛爱好者,有一次偶然在一朋友家里相识。」

    叶卿眼睛闪烁:「你们交往,是谁主动的?」

    等一会,没等到余淑恒开口,李恒接话:「我,我当时对淑恒一见锺情。」

    叶卿侧头瞧了瞧余淑恒,强烈忍着笑,又问:「淑恒在我们圈子里可是出了名的难追,前后不知道有多少青年才俊折戟沉沙,没一个成功过,你花了多长时间?」

    李恒心想,这朋友也太八卦了吧,哪有第一次见面问这麽多的?

    但见余老师没阻止丶没插话进来,他只得硬着头皮继续编:「今年9月份开始行动,小半年吧。」

    「厉害!真心厉害!」

    叶卿竖起大拇指,喷喷称赞,然后说:「你知道不,以前曾有3个极其优秀的男人追了她超过5

    年,最长的达7年,但最后都无疾而终。

    你却几个月抱得美人归,不得不说,你是超级厉害了!」

    李恒笑呵呵道:「缘分,这是缘分,我和淑恒缘分到了。」

    见他撒谎不漏一点破绽,面上表情撒谎得极其自然,要不是提前知道是沈姨在撮合这男人和淑恒,叶卿差点真信了他的鬼话。

    叶卿来了几分兴致,问:「我看你有一股子文艺气息,是搞艺术创作的?」

    不等李恒说话,这回余淑恒终于插嘴进来,「他是作家。」

    「作家?这麽年轻的作家?」

    叶卿偏过头,望向好友:「写过什麽着作?」

    余淑恒目视前方,慢慢悠悠吐出6个字:「《活着》丶《文化苦旅》。」

    「什麽?」

    叶卿有些惊讶,不!是很惊讶!!!

    她坐直身子问:「如今报纸上铺天盖地报导的作家十二月,《人日报》专门报导过的传奇作家?」

    「传奇作家」是这两天《人日报》专门报导他时用的字眼。

    此报导一出,好多地方日报纷纷转载,貌似把「传奇作家」的偌大名誉贴在了他额头上。

    与之一起的,还有8%的版税消息流出,让作家十二月再次爆火,再次以龙卷风的方式席卷全国大江南北。

    余淑恒也看了这些报导,点点头:「是他。」

    如果是其他人跟她说,这麽年轻的面孔是作家十二月,叶卿保准一个大耳光子扇过去!

    扇死他丫的!

    你以为本小姐时间多啊,好消遣啊?

    但这话出自淑恒之口,她立马信了。

    不得不信啊!

    假若这李恒没点真本事,沈姨不可能看得上,淑恒也不会叫自己来配合演一场戏。

    用半分钟快速消化完这则消息,叶卿再次转向李恒时,目光变了,变得不一样了,有强烈的探究欲,还有几分佩服。

    毕竟《活着》和《文化苦旅》可不是什麽烂大街的货,不是什麽阿猫阿狗能写出来的,没点内在修养,普通人一辈子也摸不到边。

    收拾起之前玩笑的心态,叶卿说:「原来你就是隐藏极深的作家十二月啊,真是应了那句话,

    真人不露相。李恒,你今年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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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更后改。

    已更10200字吗,明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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