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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天就空了一大半,包括邵明辉的两位室友。剩下一位则一如既往地努力,要留在学校为导师做实验。邵明辉是本地人,也不急着走,于是四人间突然变成双人房,夜深人静时还怪尴尬。

    邵明辉本以为,这天就跟以前无数个夜晚一样,安静,平淡,毫无交流,没想到韩修文突然叫住了他,问他毕业后会做什么。

    邵明辉其实有许多值得大谈特谈的事情,比如他的父母早就为他铺好了路,比如他可以凭借父母的人脉留在所实习公司,也可以回家混个中层,干个跟专业没关系的工作,闲散而殷实地过完这一生。可是这些话泵到嘴边时,邵明辉才发现,它们只是他的家庭希望他走的路,而并非邵明辉自己能走的路。

    那天,他站在宿舍床的楼梯上,僵硬地摇了摇头,说:“我不知道。”

    韩修文静静看着他,向他的灵魂深处提问:“那,你喜欢大学吗?”

    邵明辉以前从没思考过这种问题,他只需要按照家里人的意思,做一个快乐的、听话的傻子就好。

    “也不知道。”邵明辉诚实回答。

    韩修文叹了口气,学他,坐在上床的楼梯上,摘下厚厚的镜片,放手里擦拭,“宾大跟我们专业有个合作项目,方向跟你很合适。”

    邵明辉因为不明白韩修文这句话的含义,所以只顾着看他。韩修文穿一件简简单单的白色的睡衣,刚洗完澡,头发很顺地垂下来,裤管很宽,荡啊荡的,显得脚踝骨骼很明显。摘下眼镜后,他的脸也显得更瘦了些。

    邵明辉看了会才意识到失礼,收回眼神,问:“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看过你的论文,连汪教授都说你有天赋。”韩修文不知是因为冷还是紧张,一直在搓手,“他手里有两个名额,挺多人报名的,你……想不想试试?”

    皮肤很白,指节被搓红了。邵明辉看着他出神,鬼使神差地说了句“好”。

    邵明辉的成绩只能算是上游,谈不上拔尖,也不觉得自己在学术上能有什么天赋,而且名额的竞争实在激烈,所以他对申请留学的事并没抱多大希望。以至于,最后答辩名单出来时,邵明辉自己都懵了——他居然成为全校五个成功申请者之一。

    这么好的机会,邵明辉不可能放弃,所以花了很大力气来说服家里。邵明辉的父母觉得,要想从技术条线人员往上爬实在太苦,倒不如直接进职能或者管理部门来得快,但邵明辉很少对一件事表现出十足的争取欲,邵父母最后也就没拦他,只对他提了一个要求:毕业就回国。

    于是,邵明辉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收拾行囊去了美国,再一次跟韩修文成为同学。

    在美国,他们的关系近了不少。

    韩修文时常提起自己的坚持和热爱,以至于邵明辉也不得不思考,自己无忧却混沌的前二十三年中,让他怦然的事情是什么。思来想去,他居然只从灯红酒绿和觥筹交错的片段中摘出一段看似毫无意义的空镜:实验室装饰简朴,一个穿着白色麻布上衣的背影坐在电脑前修改代码。

    这个奇怪又零碎的片段支撑着邵明辉读完了大学,又在一串串代码里找到了自己坚持的理由。他认为韩修文是天才,天才的梦想一旦被实现,或许会带着人类向前走零点零一步,而邵明辉,愿意做那零点零一步下的车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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