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4 章 if番外:假如当年的冤案没有发生(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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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人之初,性本、本……”

    一个小小少年伏在窗口,瘦弱的后背显出节节脊骨,穿在身上的衣服大了些许,露出敞开的领口。他虽瞧着瘦,但身上衣服干净,头发扎得凌乱,散下不少碎发。眼下正趴在书上,小小的手指头点着上面的字,苦恼地辨别。

    “性本善。”边上来了个七八岁的少年,对他道:“阿寸,你怎么又在背这几句?”

    阿寸说:“没背下来。”

    这少年名唤三游,是阿寸在这里交到的第一个不算朋友的朋友,两人只是平日会说上几句话而已。

    三游道:“你应该先好好学一学认字,这样背是无用的。”

    阿寸不再搭理,继续读着上面的字:“性相近,□□。苟不、不……”

    又卡住了,三游拍了拍他的肩膀,劝道:“今日就算了,大家都在前院等着,你不去看看吗?”

    “看什么?”阿寸抬头看向他,露出一张稚嫩的脸蛋,嘴上虽是问句,脸上却没有疑惑的表情。

    “听说小少爷今日来。”三游道。

    “裴老爷会来吗?”阿寸问。

    三游:“说是不来,裴老爷近日忙,所以才让小少爷来。”

    话音刚落下,前院就传来一阵哄乱的声音,由于隔得远,断断续续并不分明。

    三游一听,马上往外跑,“定是小少爷来了,快出来瞧瞧!”

    阿寸听闻裴老爷不来,自然是兴致缺缺,没理会同伴的招呼继续低头念书。裴家送来的东西每个人都有份,是不用去抢的,既然见不到裴老爷,自然也没必要去与人挤。他身体瘦弱,先前受的伤又重,肋骨还没怎么长好,被人挤死就得不偿失了。

    他继续埋头钻研书上的字,时而听见前院传来的哄闹,许是三月天的风温暖和煦,阳光落在身上,他很快就犯了困。

    阿寸小心地把书给收好,爬下椅子慢步走到自己的床榻,脱了鞋爬上去,用薄薄的被子将自己卷成小小的蚕蛹,迷迷糊糊睡去。

    也不知是睡了多久,阿寸被一阵吵闹声吵醒。

    刚睁开眼,就看见有人推门而入,后面跟了六七个少年,叽叽喳喳不知说些什么。

    随后阿寸就瞧见一个年龄与他们相仿的少年踏进了门。

    他与这里所有的孩子都不同。

    他身着赤雪交织的枫叶锦衣,颈间戴着彩色璎珞,腰间挂了小巧的碧玉坠着金黄的穗子。头顶玉冠,脚踩银丝靴,一张小脸生得白皙又漂亮,是打出生起就不沾染风霜的贵气。

    他身边围了许多人,声叠声地唤着他“小少爷”。

    阿寸缩在被子里,心知这便是裴老爷膝下唯一的孩子,听别人说,他叫裴绍生。

    裴绍生被太多人围着,并没有看见床上还窝着个小小蚕蛹,他面上满是笑,被拥到了墙边。

    他们喊着“刻字刻字”,纷纷用尖利的石头在上面刻下自己的名字。

    裴绍生的耳朵被吵得嗡嗡响,几乎听不见一句完整的话,他快要被这些人的热情淹没。

    他是先去了少女们的宅子才来这里的,那些姑娘们文文静静,偶有几个性子跳脱的,也并不吵闹。本以为今日代父亲来送东西会很快结束回家,却不想来了这全是男孩住的地方反而被缠住了。

    只是这些少年们虽然对他热情如火,却始终在他身边保持着一段距离,小心翼翼地害怕挤着他。

    裴绍生愿意跟他们一起玩,就是耳朵太遭罪。

    众人在墙上刻下了名字后才得以满足,好像这样,他们就当真将真挚的情义永远留住了一样。

    很快裴绍生又被别的房间的少年喊走,他们每个人都想与小少爷的名字共同留在墙上。

    房中的人走空后迅速安静下来,阿寸伸长了脖子张望,听着声音都远了,他才慢腾腾地爬下床榻,穿上鞋子去墙边踮着脚看。

    那里刻了很多字,阿寸又不识字,因此并不知道小少爷的名字是哪一个。

    小少爷走后,很多人坐在院子里闲聊,阿寸不与他们挤,自己坐在偏远的地方。

    他听见那些人相互争论攀比,无非是“小少爷今日与我说了话”“小少爷记住我的名字”“小少爷对我笑”之类的内容。

    到后面大家都争累了,聊得尽兴,说起以后。

    阿寸听了才知道,原来大家是不能一直住在这里的,等长大之后就要去参加科举,或是另谋生路,总之这样的好日子会有尽头。

    所有人都争相发誓,说自己一定好好念书,将来出人头地为裴家所用。

    阿寸却不这样想。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小少爷都没再来此处。

    而阿寸的学识也没什么长进,依旧认字困难。

    二

    隔年六月,又是一日休沐。

    裴绍生再次来到郊外的宅院中。

    今日他换了一身装扮,却也仍旧华丽金贵,腰间别着一根长笛。

    像上次一样,许多人将他围在中央,将两层高的凉亭挤得满满当当,催促裴绍生用长笛吹一曲儿。

    裴绍生不大会吹,挤出了歪歪扭扭的调子,自己也觉得不好听,红了耳朵。亭中其他人却安安静静听得认真,见他放下笛子就立马争先拍手称赞。

    阿寸站在凉亭下远远眺望,见大家欢快地闹起来,笑声传出老远。

    “你怎么不上去看看,跟小少爷说两句话?”三游扒上他的肩膀,晃了两下。

    阿寸抿了抿唇,沉默不语,黑黝黝的眸子如一汪平静湖水。

    见他不答,三游又道:“是不是很羡慕?”

    阿寸缓缓开口,将两个字咬在唇齿间,“羡慕……”

    “同人不同命,有些人呢,生来就是天潢贵胄,投了个好胎。”三游叹道:“有些人,出生便是蝼蚁,活不长。小少爷与我们不同,羡慕也没用。”

    阿寸抬头,继续朝凉亭张望。

    此时不知

    是裴绍生被撞到了还是自己没抓紧,笛子脱了手,一下摔在凉亭的石栏上应声折断,摔下凉亭。()

    所有人吓了个半死,急忙动身寻找,忙活半天却只找到了其中一半,恰逢裴延文又派人来唤他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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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绍生不敢将他摔坏了父亲送的生辰礼一事让父亲知道,只得冲大家摆摆手,把半截笛子藏起来,自己与下人一同离去。

    他离开后,其他孩子围着凉亭还找了许久,三游也兴致勃勃加入其中,直到天色将暮才遗憾离开。

    没人知道那半支笛子掉去了哪里,只有阿寸看见了。

    天黑之后,大部分人都熄灯休息,阿寸悄悄去了池塘边,特地将裤子和鞋子都脱了后下水,慢吞吞地沿着池塘的浅滩摸。

    即便是六月酷暑天,入夜之后池水也是冰凉刺骨的,阿寸冻得牙关打战,俯身去找时怕打湿了衣裳,干脆脱光,整个身子浸泡其中。

    他年幼时差点掉进河里淹死,从而学会了凫水,于是憋着一口气如此上下,耗了半宿的工夫才摸到那半截笛子。

    阿寸一边甩着身上的水一边爬上岸,洗干净了身子后才抱起衣裳走回去。

    后半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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